太鲁阁号出轨 蓝委:罹难者应符合国赔资格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取自李贵敏脸书)

台铁太鲁阁号发中重大伤亡意外,国民党立委李贵敏提醒罹难者家属不要让自己权益睡着了,这次事件就是「人祸」,只要是因行政单位或其委外包商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包括工地设置管理监督包商及施工等,而导致损害发生,就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

李贵敏指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得相当清楚,「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且,「前项设施委托民间团体个人管理时,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李贵敏说,依据目前公开讯息显示,本件事故根本是「人祸」。我们可以发现,从交通主管部门的怠惰到台铁的管理不善,对铁道边坡安全的漠视,对安全防范机制的轻忽;乃至于施工、监造厂商的便宜行事,对施工安全的规划与执行付之阙如,施工品质低落。一层又一层恶性循环的结果,导致每一个环节都松动,安全标准逐层大打折扣,终于酿成巨灾

李贵敏提到,当然政府及相关单位对于肇事者仍有求偿权。只是肇事者如无足够资力,到时国赔案纵可取得胜诉判决,也是求偿无门,还是全民买单,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真正令李贵敏难以接受的是,政府部门毫无反省与检讨能力,坐视台铁工安意外一再发生而视若无睹,除了持续大内美化政绩,或第一时间发动1450网军风向,转移社会焦点外,毫无制度改革企图心,反正出了事、要国赔,都靠民众纳税血汗钱支应,那我们每年花大笔公帑养这个无能政府到底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