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九寨沟黄龙爬山猝死不赔 保险业:是疾病非意外
九寨沟黄龙因为风景优美,许多国人都爱去,高雄有一名王先生和太太8月份去黄龙爬山,隔天凌晨却在饭店猝死,当地公安开立死亡证明显示,因为高山症引发的猝死。但保险公司根据法医鉴定结果,认定是疾病导致死亡,因此不理赔,家属求偿无门,决定交由司法决定。
翻着和老伴出游的照片,王太太眼眶泛泪,今年8月她和先生到大陆四川旅游,在黄龙风景区爬山,当下王先生不舒服,没爬完就先下山,隔天凌晨却在饭店猝死。大陆公安开立死亡证明,证实王先生是因为高原症意外死亡。
王先生家人拿着证明向保险公司求偿,却得不到理赔。女儿王小姐说:「它上面写得很清楚,他就是高山症意外死亡,但是他(保险公司)还是不赔,那我们怎么办,我们也没有办法。」
保险公司回函指出,死亡证明并没有意外伤害事故的记载,因此不理赔。保险公司人员表示:「它并没有显示是高山症所引起,而是因为它是一个病理性的蛛网膜下腔出血,是一个疾病,所以我们没办法理赔意外。」
保险公司的说法源自于法医鉴定结果,死者是因为右侧大脑动脉血管破裂等因素造成的猝死,保险公司认定非高山症,因此不理赔。家属则认定死因是由高山症意外引起,决定提出告诉。
九寨沟黄龙景点风景优美,是许多游客爱去的景点,但因为海拔高度超过3千公尺,过去也常发生游客高山症发作的情况。王先生出国保了旅游平安险,但没想到理赔认定出现这么大落差,家属只好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