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麻豆市四市场」老旧 市府默许摊商营业遭监院纠正

台南市政府「麻豆市四市场」建物老旧,有公共安全疑虑,市府2014年起公告停止使用,但却默许原摊舖商营业迄今,还迳行决定让摊商成立民有市场,监察院今纠正台南市府改进。(报系资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麻豆市四市场」建物老旧,有公共安全疑虑,市府2014年起公告停止使用,但却默许原摊舖商营业迄今,不将市场所坐落私有土地返还地主或办理征购,更在排除建物安全疑虑及取得地主同意前,迳自决定由原摊舖商申请成立民有市场,造成争议不断,监察院今提出纠正,促请台南市府改进。

监察院指出,麻豆市四市场1950年兴建,还曾遭遇火灾,基地内有77.59%是私有土地,但台南市政府数十年来都没办理征购,而是以租用或代缴地价税方式,作为土地使用权源。

监委表示,由于市场建物老旧、钢筋裸露,因此2014年3月起停止使用,但迄今却不还地于民,也不办理土地征购,仍长期以低租金或代缴地价税方式,强势掌握土地使用权,未能积极回应地主收回土地的诉求,还用收取补偿金方式默许原摊铺商持续营业迄今,引发摊铺商质疑有配合缴费却未获保障的误解,民怨积累。

监委近一步指出,台南市政府对法院办理该市场摊舖商迁出的强制执行,也未积极配合,既未依执行法院的要求提供摊铺位占用人资料及安置计划,也未经征得私有地主的同意,迳行对原摊铺商筹组民有市场的会议文件同意备查,让原摊铺商在此一老旧市场申请成立民有市场,引发市府、私有地主与摊铺商间三方争议不断。

坚委强调,台南市府在调查期间表明,私有地主已明确表达拒绝将土地续租予台南市府,坚决反对原摊舖商成立民有市场,所以已重启强制执行相关作业程序,盼依法处理歪,也应兼顾原摊铺商工作与生存之需,更要确实妥善规划安置事宜。

监委补充,该市场2014年公告停止使用后,台南市府未对市场基地后续处置规划进行评估,并提出因应方案,同步要求台南市府依法积极妥处,避免后续闲置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