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拳头硬了! 除落跑女外趴趴走也被重罚15万元
▲台南市长黄伟哲要求市府团队,务必严正执法,要以市民的生命为最重要的依归,民众切勿挑战公权力,否则依法重罚。(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花姓女子在居家检疫期间,竟然无视规定闹失踪,台南市政府在遍寻不着下,紧急公布花姓女子姓名,并由警方在北部寻获,卫生局决定罚她15万元,而卫生局18日同时对另名违反居家检疫规定趴趴走民众,重罚15万元。
台南市卫生局18日同时针对另一名未遵守「居家检疫」规定,擅离住家民众进行裁处15万元之重罚,该民众2月3日由小三通入境,依冠新肺炎(武汉肺炎)具感染之风险,被列为居家检疫追踪对象,严惩理由为居家检疫期间多日数度外出,该民众之行为有减损整体传染病防治措施的效能,若有感染,有可能传染给不特定人的风险,违反规定给予重罚,使其警惕严防传染病传播的防疫作为。
卫生局指出,为坚守防疫作为,台南市长黄伟哲责成市府团队务必严正执法,要以市民的生命为最重要的依归,民众切勿挑战公权力。尚未解除居家隔离、检疫之民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务必确实配合防疫政策相关规定,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14天一定要确确实实,展现台南市民优雅的风范,避免触法受罚。否则将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第3项规定,依同法第69条第1项第1款之规定,处新台币1至15万元罚锾,绝不寛贷。
居家检疫14天期间若有发烧(耳温大于38℃)或出现呼吸道症状,亦可拨打防疫专线288-0180或1922由卫生局安排就医。如违反规定者,卫生局将立即依传染病防治法严正处理,决不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