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最淫贪官」陈凯凌已遭褫夺公权 惩戒法院判免议

▲前台南市经发局长陈凯凌涉贪遭判处褫夺公权5年定谳后,惩戒法院对他判决免议。(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赖清德的爱将、台南市前都发局长陈凯凌,在任内购屋诈贷296万元,还收贿近200万元并接受性招待。最后遭判刑6年5月、褫夺公权5年确定。陈凯凌遭监察院弹劾后送惩戒法院议处,惩戒法院评议后决定将他判处撤职、停止任用4年,但因他已遭褫夺公权确定,惩戒法院认为再判撤职并无实益,因此改判处免议。可上诉。

台南地检署2022年底接获线报,随即搜索当时仍在任的陈凯凌办公室及相关处所,其居所查扣现金新台币20万元、牛皮纸袋装有10万元现金等证物,检察官讯问后当庭逮捕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随后检方于隔年3月间侦查终结,检方认为陈凯凌在办理「七股科技工业区开发案」及「柳营科技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代操作劳务采购案」时,收受厂商现金180万元,并接受性招待、喝花酒等,收受不正利益13万7,200元,另外他也在购屋时诈贷296万元,还有相当数额的不名财产等,还发现他用贿款4万9千元买情趣娃娃,检方因此提起公诉。

陈凯凌一审遭判刑8年,上诉二审后,今年1月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改将他判刑6年5月、褫夺公权5年。他上诉最高法院,但又在今年4月间撤回上诉,全案因此定谳。

监察院在案发后也展开调查,认为陈凯凌涉嫌贪污索贿、不法超贷、洗钱、违反利益冲突回避、财产申报不实及滥用首长职权,罔顾法纪,败坏官箴,因此在去年11月中对他提出弹劾,送惩戒法院议处。

惩戒法院于29日宣判,经过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陈凯凌违失行为,严重败坏公务员风纪,影响社会风气及民众观感,重挫政府廉能形象,决定将他判处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不过合议庭也指出,陈凯凌已经遭判褫夺公权5年确定,判决确定后立即生效。且依照相关公务员法令规定,他已不得被任用为公务员,任用后应予免职,褫夺公权的法律效果相当于《公务员惩戒法》中最重之「免除职务」惩戒处分。因此惩戒法院认为再将他判处撤职、停用,已经没有实益,本件已无惩戒处分的必要,最后判处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