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夫晕机女强人!两度相约广州「冲刺」 妻靠两封简讯赢回40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月领8万高薪的郑姓女强人去年1月在飞机结识苏姓台商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在大陆广州发生至少两次性行为,她甚至传送讯息称,「记得我第一(次)跟你说的话吗?『我说如果你没有老婆我一定追你』这是真话」、「我也不想跟她一起分享一个老公」。没想到两个月后,却因为这两封简讯苏妻抓包,遭提告求偿100万元。

苏男坦承与郑女有过性行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苏妻在判决书中主张夫妻俩是在2010年9月结婚、2018年6月办理登记,婚后丈夫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往返大陆广州与台湾,鲜少在家,她为了让丈夫专心冲刺事业,两名孩子出生后就在家带小孩,哪知道2019年1月起,郑女开始介入他们的家庭,甚至传送「你不用对我负责,我不会给你压力,我们可以走走看试试看」等讯息给丈夫。

更让苏妻气愤的是,郑女传送的另一封简讯内容写道,「记得我第一(次)跟你说的话吗?『我说如果你没有老婆我一定追你』这是真话,那时的念头就是这样,但因为你有老婆,所以我只能跟你用聊天方式,没想到越聊我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慢慢有了感情,我不是故意进入你的家庭、去破坏,但我也不想跟她一起分享一个老公,时间久了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起了嫉妒心,我保留她,是我自己私心的想法,因为我不知道跟你会多久,我们两个没有未来,我也不想一直当小三」,字里行间明显知道男方已婚,却还出言迷惑,导致丈夫态度转变,在家常常对她大小声、出言不逊。

后来苏妻看了丈夫的自白书,这才知道他们曾在2019年2月28日至3月9日相约一起到广州,并发生性行为,同年4月一样在同一个住所发生多次性行为,「她的行为显然已完全将我和丈夫的婚姻视为儿戏,使我的家庭产生裂痕,让我身心俱疲,心中伤口永难抚去」,因此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

▲苏男和郑女是在飞机上认识的。(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对于正宫指控,郑女仅坦承与苏男发生两次性行为并辩称,上述讯息是在2019年5、6月间传送的,是在发生性行为之后,所以那些讯息不足以证明两人发生性行为时,她知道男方已婚这件事,她主观上并无意侵害苏妻的配偶权,自然不用负责。

不过,苏男接受侦查时坦言,和郑女是在2019年1月搭乘飞往广州的班机上认识的,「当时因为她不舒服,我有拿药给她吃,后来有聊天,聊到我太太、小孩的事情,所以她认识我时就知道我有配偶」,偷吃的事情曝光后,他对于一时的情感迷失也感到很懊悔。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从苏妻出示的两封简讯以及苏男的自白书、证词看来,郑女既然已经提到「不是故意要进入你的家庭、去破坏」、「不想跟她一起分享一个老公」,可见早已知道男方已婚,上述所辩不足采信,考量到她高中肄业,目前从事服务业月薪高达8万元,苏妻则是大学毕业、担任家庭主妇,衡量双方社经地位因素,最终裁定应赔偿4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