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网骂检察官是诈骗共犯 「教育博士」引述阿公六字经下场惨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自称是「教育博士」的陈姓男子因为担任妻子的告诉代理人落败,事后在网路部落格PO文称高雄地检署是诈骗集团共犯,还引述阿公的话直接写出「X你祖公祖母」等六字脏话。被指名道姓检察官决定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提告要求陈男必须删除这些带有羞辱性质的文章

检方表示,陈妻案子在2017年9月25日处分不起诉,陈男却因此心生不满,隔年2月1日上午10点多在PChome Online的「新闻台Blog」刊登文章,内容除了直接写出检察官的名字,「检察官XXX共犯无知,包庇诈骗集团诈欺犯罪,共同正犯诈欺罪、背信罪、伪造公文书罪、渎职罪罪证确凿」,还引述各种名人说过的脏话,包含前总统马英九说「去你的」、知名主持人郑弘仪骂过的三字经,甚至还有阿公说过的六字经。

▲检察官提告要求陈男删除网路上的羞辱性文章。(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检方认为,陈男在文章最后写着「不得好死,指日可待」,加上上述那些文章内容,可见已经对受到指控的检察官造成人格权以及名誉权的伤害,而且这些带有羞辱性质的文章目前仍在网路上流传,供不特定人士浏览,因此决定提告要求删除所有文章,让当事人能够脱离名誉遭侵害的状态

不过,在网路上自称是「教育博士」的陈男抗辩,妻子遭诈骗394万元向台南地检署提告以签结办理,后来因为发现新事实或新证据才向高雄地检署提告,没想到检察官以「台南地检署侦办过」为由结案根本就是枉法裁判,为了避免他人继续受骗上当,他才会用电子邮件方式转寄文章给朋友,况且在网路上发表的言论都是有凭有据,没有捏造任何事实或新闻,「我是出于善意发表言论,所以不同意删除文章。」

▲陈男指控检察官是诈骗集团的共犯。(示意图/ETtoday新闻云,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但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陈男在文章中提及「混蛋、去你的、X你娘、X你祖公祖母」等字句,这些话在社会通念上都有使人难堪的目的,且意义为鄙视、不屑以及轻蔑,客观上已经足以对被辱骂的人造成品德身分、人格、地位上的贬抑,进而损害社会形象以及评价,显然已经构成侮辱行为。

法官指出,况且陈男还把文章PO上网,任何人都可以在网路上看到内容,自然属于公然的状态,而他的文字用语与可受公评事项公益无关,均属于积极攻讦、辱骂他人的极度负面用语,明显已流于偏激之情,而非善意提醒,加上指责内容并非事实,因此判他必须将所有文章删除下架。至于刑事部分,陈男已在一审被依诽谤、侮辱罪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