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买屋真诈欺!检察官提醒3招防诈骗

▲黑涩会蔷蔷与爸爸,日前买卖不动产也遇到诈骗集团。检察官教导民众3招防范此类诈骗。(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近来「假买屋真诈欺」相关新闻不断,受害人数已有多人,不少被害人卖屋不仅没拿到屋款房屋还被拿去抵押借贷,一辈子辛苦买下的不动产瞬间化为乌有。有检察官PO文,教导民众3招,以防止被歹徒利用此种手法诈骗。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基隆地检署检察官刘彦君指出,目前发现的此类诈骗手法,大多以下列手法为之:(一)多是选择已经无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售屋人为下手目标。(二)假购屋买方会迅速支付一成至两成订金取得售屋人信任,也避免售屋人另售他人。(三)跟售屋人说有习惯可配合的代书可帮忙处理过户,再以合法代书诱使卖方签下不平等买卖契约而不自知。(四)以「方便」、「省手续费」等说法诱使售屋者不使用履约保证专户,且由买方自行找的代书进行处理房屋过户等事宜。(五)买卖所签的契约中,暗藏陷阱,在契约中加入『本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自行办理相关转移事宜并申报实价登录』、『双方依约缴清税款后,买方即办理移转登记过户,并应于税单核下后15日内支付本期价款』等条款。售屋人发现有异要求解约,却反陷入被求偿双倍违约金状况中。

刘彦君举出3招,教导民众如何防范此类诈骗:

(一)详阅契约非常重要,必要时卖家也可自找代书或律师专业人士共同审阅契约。不法人士之所以能够成功移转登记卖家房屋,还能屡屡躲避法规,就是因为售屋者一开始就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是利用多数人签约时无法一一审阅契约内容,或不了解契约条款意义与法律效果,将不利于售屋者的条款藏于其中。建议签约时不用急,至少应花时间看完契约条款,不懂的地方可询问自己找的律师或代书,帮忙审阅契约有无不合理之处,若有即可以马上进行修改。而内政部亦有不动产契约范本可下载提供民众作为买卖不动产契约书的参考。

(二)防止不动产在售屋者不知情状况下,不动产被转卖或设定抵押权等负担,设定防范机制相当重要。民众最好选用自己信任的代书或律师共同办理不动产移转登记。另外就算已无银行房贷,不动产也可不急于涂销银行设定之抵押权,可避免房屋被拿去做民间二胎借贷,尤其在不动产在「借名登记」亲友名下时,防止不动产被亲友私下拿去借贷时使用。另外,目前最常用方式就是「金融机构履约保证专户」也是一道防线,在目前已发生的案例中,不少售屋者都是听信买方说法,为了省部分小钱而没有使用此方式,若有进入履约保证专户,买家至少需要透过银行先进行清偿与涂销,再汇款入履保后,这几步都没问题后,接着买卖双方间再进行签结案单,最后履保帐户内的钱再汇入卖方帐户。多了履保专户对买卖双方都能更有保障。

(三)申请地籍异动即时通知 目前地政机关有推出地籍异动即时通知,申请后只要土地或建物被申请买卖、拍卖、赠与、夫妻赠与、信托及抵押权设定登记案件时,于办理「收件」、「异动完成」时都会主动通知申请地籍异动即时通知者。让不动产所有权人能够掌握房屋各种异动状态,通知方式会以手机简讯电子邮件两种管道来通知。

刘彦君最后提醒,若以上述各种方式保障自己权益,虽可能会加重不动产交易成本,但相较于万一碰到不法份子存心诈骗或交易纠纷,所因此付出之劳力时间与额外费用之代价,该成本可谓微不足道。此外,建议民众也应该逐渐养成在涉及契约等法律事务时,应事先询问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之习惯,才能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