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团体票新制度10日上路 出发前7日退票收40%手续费

台铁自9月10日起调整退票规定。(图/记者陈姿吟摄)

记者陈睿中/综合报导

为使团体旅客提早确认行程,避免于临近开车时退票,造成座位虚糜台铁局自2015年9月10日起调整团体票订票及退票手续费规定。旅客预订团体票后必须于5日内(含订票当日)至车站付款取票,逾期未取车票将取消预约于次日重新释出,同时取消「4日内先缴2成预约金,再于10日内缴付尾款取票」之原规定。

团体票退票一律调整为依退票日期分阶段收取不同额度退票手续费,以防止不良订票行为,影响座位运用。 1.距乘车日(含当日) 1~7日,按票价40%收取退票手续费。 2.距乘车日(含当日) 8~21日,按票价30%收取退票手续费。 3.距乘车日(含当日)22日以上,按票价20%收取退票手续费。

▼台铁局「新版」团体票订票及退票手续费规定。(图/取自台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