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容积移转双轨制建立 都市机能再升级!

容积移转双轨制示意图。(资料来源/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

台中「容积移转」大革命,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于109年11月16日起开创容积移转得「折缴代金」的机制,并配合中央「都市计划容积移转实施办法」第9条之1规定,于109年5月18日积极修正「台中市都市计划容积移转审查许可条件及作业要点」并增订第13点,接受基地得以「折缴代金」方式移入,自此开创了本市「容积移转」得以「折缴代金」制度先河。目前已采「捐地」、「代金」两种方式的「双轨制度」,让政策得以迅速与执行面接轨。

透过容积移转双轨并行机制,申请人可以自由调配折缴代金与捐地之比例,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办理,增加容积移转办理选择的弹性。有别于过去,市府取得的公共设施保留地较为零星,且无法依政策目的进行开辟;经改制后,未来可以透过容积代金机制,由市府统筹运用,优先且完整开辟市政需要的公共设施,提供市民舒适便利的生活空间。

于施政上,可望于市政投注上更为精准,并加速完成道路、公园、绿地等重点地区公共设施保留地的开辟,让都市环境品质提升,也让市容景观发展更加美好且宜居。

西屯区市政路延伸开发示意图。(资料来源/台中市政府)

依据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统计,自109年度受理迄今,逐步改善了许多瓶颈道路之用地取得,让人车行更为友善。举例如西屯区市政路延伸(环中路至工业区一路) ,透过市政路往西延伸至工业区一路,以疏解中科园区、工业区带来之庞大车流并促进都市繁荣发展;目前由市府建设局规划设计中,预计113年完工。

为有效管理及运用容积代金,台中市政府另制定「台中市容积代金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并于110年10月19日公告实施,同时「台中市容积代金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置办法」于1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并依此成立管理委员会审核容积代金收支、保管及执行结果考核等事宜。透过「台中市容积代金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及各机关政策需求,综合考量市民感受、教育环境及交通便利性,继续于112年度编列预算支用于多项公共设施。

台中市政府将于112年正式成立「容积代金基金专户」作专款专用,透过管理委员会审核各机关运用本基金,并就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取得情形加以督导。未来将广纳各方意见持续检讨容积移转「双轨制」制度,期待让台中市民对市政更加有感及幸福,持续朝向「富市台中、新好生活」的目标迈进。

容积移转代金捐地双轨机制。(资料来源/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