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夜店嚣张po女童裸露照揽客 卢秀燕怒了:警局动起来!绝不宽贷

卢秀燕表示,夜店张贴女童照,非常可恶。(图/记者邓木卿摄)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有夜店业者为了促销母亲节活动,在网路上放置女童裸露照片,引发各界不满,台中市长卢秀燕7日在市议会严正表示,除了立即要求业者下架照片,并给予严厉处分,最重可处以60万元罚锾,卢秀燕更强调,市府绝不允许业者侵犯幼童权益,会积极查办,绝不宽贷

罗廷玮(左2)、吴琼华(右1)质询市府处置作为。(图/记者邓木卿摄)

市议员罗廷玮、吴琼华、黄健豪7日上午在市议会上质询南屯区一家夜店粉专,竟放上女童裸露照,夜店是否触犯儿少相关法律,市府又该如何处置?

▲夜店张贴女童裸露照,引发批评。(图/罗廷玮提供)

卢秀燕指出,业者用幼儿照片当作招揽的手法十分不道德,非常可恶,昨天已要求社会局、经发局以及警察局,兵分多路,积极查办,海报已经下架,若业者确实违法,最高可处60万元。

社会局长彭怀真指出,市府将厘清儿童有没有进入夜店?业者有没有禁止儿童进入?以及家长是否让儿童拍摄裸露照?而又是谁拍摄等等,一旦查证确实违反儿少法,将依法严惩,家长也必须接受亲职教育辅导,另外,他也呼吁民众不要转载散布,以免触法

警察局长杨源明表示,除了已要求业者下架网路宣传照之外,凌晨2点并针对该场所实施扩大临检,经查消费客人约200人,目前没有发现其他不法情事,未来将连续扩大临检,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究办。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如果查证属实,业者恐涉及台中市休闲娱乐服务业管理自治条例第13条之1因妨害风化罪遭起诉,予以严厉处分,最重可命令停业及断水电,确保市民有安全无虞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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