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辦法發布 最快9月首筆買賣

环境部昨发布碳权交易管理办法,减量额度交易后由环境部移转且限一次,并取消价格上下限。图为高雄大林蒲石化工业区。本报资料照片

为建立我国公开透明的自愿减量交易市场机制,环境部昨天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八月十五日将正式实施,明定减量额度经过交易或拍卖后,由环境部移转且移转仅限一次,并取消价格上下限,让国内碳权交易回归市场机制的内容。预计国内第一笔减量额度(碳权)买卖,最快可于九月底在碳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本次公告的「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明定定价交易、协议交易及拍卖等三种方式,让事业依其减量额度性质、销售策略、利润收益等考量,选择最有利的方式进行。

减量额度以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且每单位均有足供辨识其种类、专案类型及监测期间等资讯的编码,确保减量额度从取得、交易或拍卖后移转及使用注销过程的效力,以避免发生各界担忧的「漂绿」,且减量额度经交易或拍卖后,由环境部移转,并仅限一次,确保市场稳定。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表示,可参与减量额度交易或拍卖的卖方为已执行抵换专案、先期专案或自愿减量专案并持有减量额度的事业单位;依「气候法」规定用途如碳费缴交、环评增量抵换,或其他经环境部认可用途等的事业为买方,不开放给个人。

不过黄伟鸣指出,正式发布的办法与预告版本,有三项差异。首先原条文赋予主管机关在必要时可订定减量额度的交易上下限,但国外都在总量管制下才会订定,台湾采自愿减量,因此不纳入该作法;其次,原本规定交易双方都必须付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五的手续费,最后改为买方负担手续费,毕竟买方需要加强减碳责任,才购买减量额度,负担手续费应该合理。第三,新增公司合并或整并时,后续减量额度归户的规范等。

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员林雨璇表示,担心取消下限时,减量额度太便宜,导致企业转向购买减量额度,因此希望减量额度的预期价格可高于碳费,至于买方负担手续费部分,毕竟购买减量额度并不代表减碳责任结束,赞成变动。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专职律师吕冠辉表示,碳权交易和碳费会有所连动,假如缴交碳费和减量额度比较下相对便宜,企业自然就会选择缴碳费,因此原本制定额度上下限的做法,对台湾以碳费为主的机制下,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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