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ch过去式是 Teached?大考中心应考虑李家同的建言

作者曾泰元东吴大学英文系主任

指考阅卷已进入尾声,考生的表现又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英文的 teach(教)是不规则动词,过去式是 taught,国中就应该学过,想不到许多高三考生竟把它当成规则动词,写成了 teached,令人讶异。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我曾经担任过大考英文非选择题的阅卷老师,在我十余年的阅卷生涯中,类似的基本错误不知凡几。考生常误把不规则动词当成规则动词,因而写出 goed(「去」,应为 went)、taked(「拿」,应为 took)、maked(「做」,应为 made)这样的错误,让我印象深刻至今。

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傻眼的。动词的过去式一体适用,不会因为前面的主词第三人称单数而在字尾加个 s,这是国中英文的基本观念。但在我担任阅卷老师的那段期间,每年都会改到过去式动词加 s、画蛇添足的天才英文,如 wents、tooks、mades。

基本的拼字文法错误,那更是多如牛毛,罄竹难书,恕不在此赘述。

李家同十分重视台湾教育,他长年在偏乡义务辅导弱势学生英文,早就看到了问题症结,并提出了剀切诤言。他一个重要的建议,就是考一定比例的基本题,让学生只要适度努力,就能拿到基本的分数出题若总是高来高去,程度中下的学生只会望尘莫及,落得信心全无,到最后不得不早早放弃。

考生英文低落的问题年年有,李家同屡番对此建言,希望从命题改革来扭转此一现象,大考中心慎重考虑

●作者曾泰元,现任东吴大学英文系主任、林语堂故居执行长。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