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报告出炉 经济部将依调查报告加速惩处

▲815停电调查小组调查总结报告出炉。(图/行政院提供)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行政院7日公布「815停电事故行政调查专案小组总结报告」,报告中指出,中油公司于更换电源供应器的关键性维修,未能妥善落实多层防护机制;此外,台电应研议于备转容量偏低时,以较优惠价格购电增加电力供应、大量发电机组跳机预防措施、低频卸载及分区轮流停电操作模式、积极趱赶兴建中电厂更新扩建(改建)计划工进

行政院成立「815停电事故行政调查专案小组」,历经5次会议,并至大潭电厂内的中油大潭计量站现场实勘,与事故当日现场工作人员面谈,另邀中油委外厂商代表至专案小组会议中说明,已完成本次事故行政调查总结报告。

行政院表示,本次断气事故起因研判为中油委外厂商维修人员,在更换天然气计量站电源供应器期间,采用临时搭接线施作,于换妥电源供应器后,拆除临时搭接线时,控制器电源中断21秒同时通,讯也中断,造成控制器重新启动,并自动执行电动阀关闭动作,造成供气完全中断。

行政院指出,中油公司于更换电源供应器之关键性维修,未能妥善落实多层防护机制,包括:

1、操作流程缺失:工作期间使用临时电源线、控制器之两个电源供应器被陆续关断、维护控制器工作期间,未将电动阀改为手动操作模式。

2、系统设计缺失:重要电动阀均规划在同一控制器上,当控制器异常时会自动同时关闭电动阀、大潭电厂供气来源未分散设置,仅由单一管线供气。中油供气控制系统设计不佳,且大潭计量站控制系统未随大潭电厂机组天然气用量增加,适时检讨相关供气控制系统设定。

3、营运管理缺失:中油更换重要设备(不同型式之电源供应器)未实施变更管理程序及修订电动阀操作和电源供应器维修之标准作业程序、维护分散式控制系统工作期间,有关电动阀改为手动操作模式之标准作业程序规定未明确、台电及中油天然气供应系统风险分散及断气风险之管控机制不足且未落实风险评估、中油与委外厂商认知及员工教育训练不足。

行政院表示,本次事故责任检讨中油公司部分包括:

(1)未能明确订定更换电源供应器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及要求维修计划送审核定,在制度面未与时俱进,管理面及执行面均有疏失之责。

(2)未落实风险管理及进行必要之防护,于更换不同类型电源供应器及设置临时搭接线,未进行风险评估、订定管理计划及人员训练等,并于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之防护,有督导不周未落实管理之责。

(3)未依台电及中油之供气合约及联系通报机制通知台电,显有未善尽通知之责。

(4)本次电源供应器维修影响重大,仅由现场值班人员1人在场监工,且亦未见相关主管现场监督纪录,相关主管有督导不周之责。

至于台电公司责任部分:

(1)因供气中断致台电公司大潭电厂机组跳机及紧急分区轮流限电,处置上虽尚符系统安全需求,惟紧急分区轮流限电部分仍属计划性限停电,缺乏预警机制造成民众不安及不便。

(2)台电公司低频卸载后恢复供电过程,应在维持系统稳定前提下,加速恢复受低频卸载停电用户之供电,减少受影响之停电用户数,恢复供电作业应予精进。

(3)事故发生后,在未确认系统完全恢复正常下,将台火力发电厂5号机调速机控制器由手动改自动,造成该机组跳机,机组控制模式设定未考虑系统频率在事故后可能发生的变化量,相关作业亦应予检讨。

行政院指出,专案小组总结报告亦针对可立即执行及中长期改善事项提出建议

一、通案性部分包括:

1、台电及中油应立即启动全面体检,特别针对全台天然气电厂关键性弱点尽早予以排除,避免事故再度发生。

2、台电及中油应协调落实共同管理机制,有效落实事前通知作为;台电应落实主动参与供气端维运之必要作业程序。

3、对于关键性操作及维修作业,公司员工应熟悉相关作业,并强化员工专业训练及妥善编配人力,平时即应落实防灾演练,强化紧急应变能力。

4、建立多层防护机制。

5、提升燃料供应之余裕稳定度

6、强化供电供气系统耐灾韧性或应变能力。

7、建议内政部检讨修正「建筑技术规则」,经济部配合检讨修正「屋内线路装置规则」,以避免停电造成人员受困电梯。

二、中油公司部分包括:

1、将重要电动阀分别由不同控制器控制,防止任一控制器异常时,重要电动阀同时关闭,以分散供气风险。

2、应针对主要供气管线更换分散式控制系统电源供应器,建立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3、落实变更管理作业、落实与台电间之联系通报机制、落实人员教育训练及证照制度。

4、检讨改善早期未有多层防护之系统及设定。

5、全面区隔关键性与一般性电动阀。

三、台电公司部分包括:

1、研议于备转容量偏低时以较优惠之价格购电增加电力供应,以期达到备转容量需求。

2、大量发电机组跳机之预防措施、低频卸载及分区轮流停电操作模式等,仍有检讨精进空间,以尽量减少受影响用户数,缩短停限电时间。另公共运输、维安或维生系统,应逐步建置独立供电回路,降低交通事故或使用系统之冲击。另应精进预警通知作为,研议以简讯、媒体或其他方式通知受分区轮流停电之用户,并提供各县市政府或其紧急应变中心掌握其所辖受分区轮流停电之馈线与用户数等资讯。

3、积极趱赶兴建中之电厂更新扩建(改建)计划工进,俾提升备转容量率,充沛供电能力。

4、提升大潭电厂供气安全性,记取本次事故之教训,考虑将大潭电厂分割成为个别独立的发电系统,由不同之独立气源供应、开关场亦分别供电,审慎规划大潭电厂现有及未来机组之供气方式,并加速进行电网韧性提升。

针对外界关切相关人员究责部分,行政院已责成经济部依调查报告加速处理。后续将依各项缺失对应单位与职务,从事业总经理以下至现场操作人员,依其督导、管理与操作的疏失责任事项,切实办理惩处。另除现职人员外,曾任上开职位的相关人员亦将并予纳入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