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共枕室友妹…出庭辩「她主动趴我身上」 色男下场出炉

▲16岁少女小美寒假前往哥哥租屋游玩时,遭哥哥室友性侵得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新竹报导

16岁少女小美(化名)寒假前往哥哥位在新竹的租屋处游玩,却遭哥哥室友林姓男子性侵得逞。林男到案时辩称当时是小美主动贴上才会发生关系,但因小美患有有中度智能障碍法官认定她恐对性交一事并不了解,因此依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判林男有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小美2018年2月寒假前往哥哥新竹的租屋处游玩,林男见小美天真单纯不擅拒绝,在一时冲动下竟萌生歹念,晚上趁小美不注意时脱去她的内裤,对她性侵得逞。隔日上午小美的阿姨进门后发现两人睡在同张床上,惊觉有异对林男起疑,事情才被揭发。

法官审理时,林男辩称,当天晚上在房内原先已快入睡,但小美却突然进房趴在他身上,起初他有将小美推开说,「不要害到我」,但之后小美又再次主动趴过来,他虽然觉得很奇怪,但因小美的接连诱惑,两人才发生关系。

小美特教学校老师则向法官表示,小美患有中度智能障碍,解决问题能力较弱,且遇到事情时大多不会反映或寻求协助,因此可想而知当小美与林男发生关系的当下她并不了解自己在做甚么,也不会拒绝、表示不愿意。

法官审理后为,小美确实对「性交」这件事难有适当的认知,而林男在国小时就认识小美,明知她有智能上的缺陷、缺表达能力又不擅抗拒还与她发生关系,严重伤害了小美的健康及人格发展又林男犯轻率承诺要赔偿,但至今仍和解未果,显然没有悔悟的心,最终依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判林男有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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