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揪女同学实验室吃宵夜 竟起色心狂摸「4个地方」下场出炉
▲林男与女同学佩佩(化名)同为师大学生,相约一起吃宵夜,没想到林男却趁实验室四下无人对佩佩环抱揉胸。(示意图/CFP)
台北某国立大学林姓男生与女同学佩佩(化名)于今年5月半夜相约一起在实验室吃宵夜,没想到林男趁四下无人,徒手摸佩佩手臂、大腿、腹部、胸部等。当佩佩想离开,林男从后环抱她,还用双手搓揉胸部。事后林男以8万元和解,台北地院依性骚扰罪判林男拘役55天,缓刑3年,得义务劳务60小时并接受9小时法治教育。
判决指出,今年5月5日凌晨1时30分许,林姓男大生揪女同学佩佩一起到学校实验室吃宵夜,但林男却趁四下无人,直接伸手触摸佩佩手臂、大腿、腹部、胸部,佩佩感到相当不舒服,认为他行为不当,起身想离开,没想到林男竟从后方环抱佩佩并用双手搓揉她胸部,佩佩觉得被侵犯随即跑掉并到警局报案。
开庭时,林男坦承犯行,法官也根据林男与佩佩的对话纪录、以及案发当天监视器翻拍照片等事证,认定林男犯性骚扰罪。
但法官审酌,林男欠缺尊重女性性自主权的观念,乘佩佩无法抗拒,对她性骚扰,导致佩佩内心留下难以抹灭之阴影,所为实不可取;但惟念林男前无犯罪纪录,素行良好,坦认犯行;且佩佩愿意给予林男附条件缓刑,并赔偿8万元;但仍依性骚扰罪判林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1天1000元,且需要到公益机构或团体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并于判决确定时接受法治教育课9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