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师生恋却要重罚?街访年轻人不忍了怒轰1句

「通奸除罪」师生恋却要罚?街访年轻人不忍怒轰1句。(示意图/shutterstock)

政院13日拍板「性平三法」修正草案,若学校校长、教职员、公友在与学生接触时,发展违反专业伦理关系,也就是师生恋,性平会最重可处终身解聘。民事赔偿上,一般权势性骚扰如教职员可加重1到3倍;特别权势型如雇主或校长可处3到5倍,且并无年龄规范。对此,中天《卢秀芳辣晚报》11日由记者「辫子妹」进行街访,有年轻人就怒轰,「通奸除罪问题更大吧」。

中天《卢秀芳辣晚报》14日由「辫子妹」进行街访,对于行政院最新通过性平法修正草案,明文规定禁止「师生恋」,只要师生关系就不准谈恋爱,情节严重者将会终身解聘。民众纷纷表示,「吃饱太闲,好的法规不去规定」、「管那么多干嘛,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拼命管」、「为什么要管那么多,脑子进水了」、「职业歧视」。

不过也有少数人称,「学校是读书的,充满文学气息的地方不能搞师生恋,我就是双标」。

有年轻人则认为,通奸除罪问题还比较大,「不能理解师生恋为什么不行,通奸才不应该除罪吧」、「通奸比较严重的行为,但是为什么师生恋不行」;另外则有民众提到师生恋可以,但要对年龄加以规范,「都成年人,要禁止就禁止未成年人」、「成年人不必要管阿,未成年人才需要保护」、「恋爱是自由,反正只要是成年,彼此要怎么交往都无所谓」。

相较于师生恋,通奸除罪引发的争议更大,外界甚至有揣测,此修法是为了政府官员外遇、养小三护航。此次街访也显示,在年轻人心中,可以接受成年人间的师生恋,反而不能认同通奸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