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废除通奸罪啊」!台大教授一句话网全笑了:快安好太座

通奸是否除罪化,法官将在今(29)日给出答案。(示意图视觉中国

实习记者施怡妏/综合报导

通奸除罪化二度释宪司法院大法官将在今(29)日下午4时宣布结果过程中公开民众旁听,同时也会有网路直播,这也是有史以来,大法官以开庭方式宣示解释结果。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对此幽默表示,「千万不能废啊,不然我会无法抗拒诱惑的。」

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台湾苗栗地方法院陈姓法官先前审理妨害婚姻案件,认为通奸罪有违宪疑义,因此向大法官声请释宪。李茂生27日在脸书上发文,「千万不要废除通奸罪啊。废了以后,我会无法抗拒诱惑的。所有人的婚姻道德都是靠刑法撑起来的。」

贴文一出,引来学生们以及网友们˙开玩笑留言,「笑死人了,应该是你要怕师母无法抗拒诱惑吧」、「因为有刑法,我才不犯罪的。」、「你孩子爸爸是刑法而不是你」、「老师放心,我们只要安好太座就好」、「我也是因为刑法施行后才不敢杀人的」。也有许多人认为此贴文是反串,「老师的反串文恐怕需要注释」、「老师你不要每次都反串的那么认真啦」。

通奸罪是否要除罪化?引起争议许久。有鉴于世界各国对通奸罪大多已经除罪化,目前亚洲回教国家中,仅剩我国仍未除罪,因此通奸除罪化的声音从未消失。声请释宪的陈姓法官认为,维护婚姻不应该动用刑罚,刑罚无法确保夫妻性忠诚,而民事赔偿有高度替代性,希望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