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游长滩岛嘿咻后变脸 女设计师告硕士生讨回10万元

▲两性关系是一门学问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杨姓女室内设计师与小她8岁的林姓电脑工程师同游菲律宾长滩岛发生性关系,两人因故起争执,杨女不满林男为追讨垫支旅费网路上文指她诈欺,提告请求赔偿,台湾高等法院判决男方须赔偿10万元,全案确定。

判决书指出,今年47岁杨姓女子于2010年6月在网路上认识硕士毕业的林姓男子,林男自称是电脑公司经理欲至菲律宾长滩岛自助旅行,邀女方同行。杨女表示没钱出游,林男自愿负担三分之二住宿费用,并主动出借5万元;在长滩岛期间两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林男说不用还钱。后来杨女发现林男已有女友双方发生争吵。

林男返台后对杨女提起刑事诈欺告诉,经检察官不起诉处分后,林男提起再议遭驳回;林男另对女方提起清偿借款垫款诉讼,法院判决杨女给付7万多元确定。

►2013年5月菲律宾海巡人员枪杀台湾渔民旅游行程拒去长滩岛。

女则指控,林男回台后骚扰她并要求还钱,还在网路上贴文指她「诈骗诈欺」,侵害其名誉信用权,导致她经营的公司被迫关门歇业,因此请求林男赔偿100万元。

林男主张,两人相差8岁,并无男女情愫,邀杨女同行纯粹是为克服长期住宿问题,但杨女事后赖帐不还5万元借款及他代垫的住宿费,他才会在网路上贴文求助搜集证据,也要求网友隐藏留言以免毁损女方名誉,没有不法侵权。

基隆地方法院认为,杨女虽然必须偿还借贷及代垫住宿费,但未以诈术骗钱一审判决林男赔偿6万元。高院二审认为,在网路上搜寻杨女全名,即可浏览林男张贴文字,已侵害女方的名誉及信用权,审酌后判决林男应赔偿精神慰抚金10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