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看育儿政策「很羡慕异性恋」 无血缘收养=永远的法律陌生人

同志家庭异性恋争取育儿政策「很羡慕」。(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林育绫/综合报导

少子议题延烧!台湾生育率被美国中情局(CIA)预测为2021全球最后一名,国内育儿政策近来也备受讨论。妇女新知基金会联合数个团体提出改革及配套;不过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秘书长黎璿萍说,听了几个团体发言「觉得很羡慕」,因为「异性恋家庭已经讨论到怎么鼓励共同育儿,同志家庭还停留在无法享有相同权益」,若是无血缘的收养,其中一方家长永远都是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

妇女新知基金会联合台北市产业总工会、生育改革行动联盟、彭婉如文教基金会、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在昨(5)日召开记者会,针对育儿政策提出改革与配套,期盼政府采纳,包括提高育儿假津贴、育婴假更弹性、放宽育婴津贴及托育补助不能同时请领⋯等。

▲团体联合提出育儿照顾制度改革「6要2不」。(图/妇女新知基金会)

而在许多团体发言后,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秘书长黎璿萍说,听完各团体的发言「觉得很羡慕」,虽然育儿制度上还有很多要改革的地方,「不过异性恋家庭已经讨论到要怎么鼓励共同育儿,对同志家庭而言,问题还停留在要怎么保障亲子能享受到同样的权益」。

她指出,在同婚专法通过后,同志配偶只能收养对方「有血缘的子女」,而无血缘的收养只能透过单亲收养,虽然孩子在双亲的照顾下长大,「但是有一方家长,永远都是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所有福利和权益都享受不到」。

而若是有血缘子女,另一方家长也只能透过「继亲收养」的管道,与孩子建立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但是法院流程要等4到8个月不等,虽然孩子一出生就由双亲照顾,「其中一方家长却必须等半年左右,才有请育婴假的资格,已经错过孩子最需要密集照顾的阶段」。

她希望政府重视同志家庭与当前异性恋婚姻体制格格不入的问题,尽快修法保障同志家庭亲子权益,在短期内,希望劳动部至少透过修法或函释,明确规定继亲收养的收养者,可以直接依「收养契约书」签署日期,取得请育婴假与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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