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热水洗屁屁 女婴烫伤脱皮
一名7个月大女婴在托婴中心被烫伤,市府已对托婴中心开罚并限期改善。(新竹市府提供/邱立雅竹市传真)
竹市1家准公共化托婴中心托育人员,替7个月大女婴清洗时,疑似未注意到水温,将女婴臀腿部位烫到2度烫伤,社会处接获家长反映,调阅监视器画面及召开会议,认定托婴中心疏失,依儿少法开罚12万元,并依规取消其准公共化资格。
今年8月底时,1名7个月大的女婴因臀部沾染脏污,托婴中心托育人员将女婴带至沐浴台洗屁屁顺便洗澡,当时托育人员以小脸盆接装热水准备调匀水温时,未料热水从脸盆溢出烫伤女婴臀腿,造成大片面积红肿甚至脱皮,送医后诊断为2度烫伤。
社会处接获消息后协助家长将女婴转托,并调阅监视器及召开会议调查,认定该托婴中心确有疏失,已限期要求托婴中心改善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建立安全维护机制。托婴中心也改用恒温热水器,以避免再有幼童受伤。
但女婴家长认为托婴中心与社会处态度消极,社会处澄清,针对此次受伤事件,除持续加强稽查外,就托婴中心管理、托育人员照顾知能及托婴中心照顾环境等面向,已增加外聘专家入园辅导次数,也要求托婴中心负责人完成保险理赔。
社会处长李季萦表示,此次女婴烫伤,托婴中心有管理之责,已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83条规定,社会处依儿少权法规定予以处分12万元,取消托婴中心准公共化资格,并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