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被迫放無薪假 勞部查處將嚴懲
外籍渔工工作状况。(示意图) 联合报资料照片 记者陈正兴/摄影
监察院昨天针对新北地区小卷捕捞季结束后,有渔船雇主、仲介回避规范让六十四位外籍渔工被迫放无薪假,住在恶劣、无厕所与热水的房舍,吃住自付,完全未获得签约三年的工作保障与资遣费,提案纠正劳动部与新北市政府。劳动部表示,已经与新北市政府、农业部渔业署合作建立渔汛期预警机制,保障渔工转换雇主或工作权益。
有渔工表示,来台之前,未被告知休渔问题,感受到被欺骗,认知工作是三年合约,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几个月就不会签这种契约,也不要来台湾工作。
劳动部表示,我国对于渔工权益的保障,不分本外籍渔工一体适用相关劳动法令保障。雇主对于所聘雇渔工如有强制休假、未给付薪资等情形,将涉违反就业服务法,可处六万元至三十万元罚锾。
劳动部已函请新北市政府等就所涉个案有无签署自愿离职同意书、有无被扣留证件、有无积欠薪资等事项积极查处,并将依查处事证严惩重罚。
劳动部进一步表示,针对部分地区因渔汛期渔船作业特殊性,劳动部已邀集农业部、地方劳工及渔政主管机关及公立就服机构,建立自主短期暂停渔捞预警机制,除由农业部协助宣导渔船雇主加强外籍渔工生活管理、依劳动契约履约及督促所委任仲介公司协助办理外籍渔工转换事宜等。后续将依照监察院纠正意见,持续检讨精进,落实维护移工工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