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急难救助款助旅客返国 共欠近200万元没拿回

外交部提供急难救助金供民众机票返国。(资料照/记者蔡玟君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为帮助出国在外遇难的民众,外交部有「旅国人急难救助借款」可供民众暂度难关,但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副局长罗添宏11日强调,申请借款者需在一定期限内还款。而根据最新统计数字,目前还有6万500美元(约新台币188万元)的欠款未还。

罗添宏上午在例行记者会中指出,民众在国外遇到困难,可寻求外馆协助,但「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借款」只是借款给在外孤立无援的国民,让民众有钱买机票返国、支付食宿交通费用,最多借500元美金,民众需在一定期限内还款。

根据领务局的最新统计,截至7月底止,积欠的急难救助金达6万500美元,共79笔。

外交部「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实施要点」,可协助国人代购最经济之返国机票,及提供当事人候机返国期间不逾500美元(或等值当地币)之基本生活费用借款,并应请当事人先签订急难救助款借贷契约书,同意于立约日次日起60日内主动将借款(含机票款)归还外交部。

罗添宏强调,外交部不可能用公帑为少数国民支付相关费用,驻外馆处会尽力协助当事人及家属处理就医及安排返国事宜,但为了让民众按时还款,外交部已将逾期未还款者名单输入至护照申请系统,加注未偿还欠款纪录,欠款者申请护照查资时会提醒先归还欠款,此外,外交部各地域司也会持续追踪欠款者,也不排除透过司法途径追讨欠款。

据了解,过去曾有民众向驻外使馆借钱不还,外交部用尽各种方法都没用,最后才声请支付命令法院派人查封房子后,民众最后才赶紧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