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投保破300万件 金管会提五大点避争议

金管会指出,为因应金融科技日益创新发展趋势及民众透过网路办理金融服务之需求,金管会在2014年8月26日起即开放保险业办理网路投保业务,提供民众购买保险商品之便利管道。又近二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网路投保更是提供民众非面对面人员接触的安全投保方式。

金管会提醒民众透过网路投保保险商品前,宜注意下列事项,并审慎评估自身保障需求及了解保险商品之特性,避免投保后因认知不同而衍生争议:

一、民众可透过保险公司或异业建置网站专区、网页或行动应用程式(APP)投保平台,随时浏览网路投保之保险商品之商品说明、保单条款等,充分了解保险商品内容后,慎选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险商品。

二、为了强化网路投保安全机制,民众需提供正确之资料以完成保险公司之注册及身分验证作业,保险公司系以传送一次性密码(OTP)至民众的手机或电子邮件信箱,以确认保户的身分。

三、以网路投保之人身保险商品,要保人与被保险人需为同一人。但以自然人凭证注册,或要保人为其七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投保旅行平安保险及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费用型疫苗接种综合保险(不含身故给付)者,不在此限。

四、以网路投保之人身保险商品,其身故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直系血亲、配偶或法定继承人为限。

五、以网路方式投保二年期以上之人寿保险,要保人仍有契约撤销权,得于收受保单之翌日起十日内申请契约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