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幫外送員保強制險…Foodpanda挨罰 告贏南市府
台南市政府订定自治条例,要求外送平台帮外送员强制投保责任险,Foodpanda违规被罚6万元,提行政诉讼告赢市府。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去年四月针对外送平台业者Foodpanda未帮外送员投保汽车强制险、机车第三人责任险,开罚六万元,业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平台与外送员双方属于承揽契约关系,仅约定提供外送服务和报酬,自治条例规范平台须以「要保人」身分帮外送员投保强制险,抵触保险法规定,判Foodpanda胜诉。南市府表示已提上诉。
劳动部职安署职业安全组副组长陈志祺表示,外送作业安全卫生指引主要规范对象为雇佣关系的双方,但若是承揽关系就只能建议平台业者参考准用,外送员无论雇佣还是承揽,还要看双方当初签订的合约而定,对于本案判决,职安署尊重行政法院的裁定。
劳部:已促Uber-Eats投保第三人责任险
陈志祺指出,第三人责任险目前已促成Uber-Eats投保,也积极与金管会保险局合作督促其他平台业者尽快投保第三人责任险,以落实外送员第三人责任保障。
南市议会前年通过台南市外送平台业者管理自治条例,明定外送平台业者应为外送员投保团体伤害险、汽车强制险、机车第三责任险,去年四月间,市府发现Foodpanda未依自治条例帮外送员投保规定险种,依法开罚六万元。
Foodpanda不服提出诉愿被市府驳回后,再提行政诉讼,主张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规定只有汽车所有人有投保义务,但平台并非汽机车所有人,且外送员可同时与数个平台合作,若按条例投保险种,恐产生投保义务人冲突,自治条例要求不合理,盼法院撤销罚单。
南市府则反驳称,自治条例是规定平台业者应以自身费用投保,目的在于为外送员提供人身及财产保障,并非以要保人地位投保,未抵触中央法令。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外送员与平台业者属于承揽契约关系,双方仅约定提供外送服务和报酬,与保险的损害赔偿责任无关,因此外送员发生事故,平台并不具保险利益,该自治条例是要求平台以「要保人」身分为外送员投保强制险,抵触保险法规定,市府要求业者投保强制险并不属于直辖市自治事项一环,判撤销原处分。
外送员:能直接补助保费最好
除台南外,其余五都也都有外送平台的自治条例,但皆未规范平台须帮保强制或第三责任险,都要求业者帮投保意外伤害致失能或死亡保险,额度不得低于三百万元,意外伤害的医疗保险金额,实支实付型不得低于三万元、日额给付型不得低于每日三百元、住院不得低于每日一千元。
北市劳动局指出,第三责任险由车主投保,且外送员常同时与多平台合作,可能会重复投保,市府正在研议是否用补贴等方式规范。
新北一名外送人员指出,有时不一定都使用同一辆汽机车外送,保险有无效力是个问题,「若能直接补助保费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