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分类未即时公告 五寿险挨罚

除了被罚,南山人寿必须补行公告。对此南山人寿表示,针对金管会公告的裁罚,虚心接受,将尽速办理公告。

违反资讯公开的即时性,会依证交法178条及179条开罚,最低24万元,最高罚480万元,且是罚行为时的公司负责人,亦即五家寿险公司的董事长;证期局副局长张子敏表示,此条款最重曾罚到10倍,即240万元,是2007年时力霸及嘉食化因财务问题,申请重整却未即时公告,负责人各被罚240万元。

升息造成债券价格大幅下跌,寿险业因此出现净值危机,五大寿险公司9月底时决定在10月1日进行金融资产重分类,将公允价值进其他损益(FVOCI)项下的债券,重分入摊销后成本(AC),即可从市价改为投资成本列帐,净值即可大幅回升,但因当时金管会及会研基金会仍在讨论,因此五家公司决定后并未即时公告。

张子敏表示,南山人寿因此重分类净值增加3,265亿元,净值比由-0.83%拉高到5.67%,影响重大,且从9月底决定到现在仍未公告,因此决定罚5倍,共120万元,且要求补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