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即时取得低风险工地认证 新北13公共工程扣罚786万
新北市政府从103年1月1日起,率全国之先,要求5000万以上的市府工程,应在开工后6个月内取得劳检处核发的低风险工地认证标章。执行两年半以来,计有13个市府工程,为伟盟工业公司、富石营造及巨佳营造等11家得标厂商,未依约即时取得认证标章,劳检处表示,未来完工结算至少可扣罚786万元违约金。
劳工局长谢政达表示,营造工地层层发包的经营模式,易造成工地管理松散,进而影响劳工的作业安全及发生职灾后的求偿权益,「从源头强化承揽管理,课予营造厂较大的统合管理义务,才能杜绝层层发包的弊端。」
「市府各机关发包的公共工程,更应作为业界的典范」谢政达说,市府透过法令规范转化成为采购契约之一部,强制要求所属工程的得标厂商,应于开工后6个月内取得低风险工地认证标章,更显示市府重视所属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决心。
劳检处进一步表示,102至104年发生死亡职灾的市府工程已分别由前2年各4件递减为2件,以源头管理为基础的强制取证措施,应是督促市府工程落实工安的重要因素,「另外,截至目前为止,计有82个市府工程应取得低风险工地认证,其中有13个未即时取得认证,未来将持续把关,透过认证标章的核发,以落实强化市府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源头自主管理。」
劳工局指出,为加强对市府工程的监督强度,目前也在检讨相关法令,希望将延迟取得认证标章,由按日扣罚劳工安全卫生费用1%违约金调高为2%,以督促营造厂重视,让层层发包的经营形态,转化成为保护劳工的每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