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餐具辣椒起争执 店家拉扯Uber Eat送餐员判拘役
牛肉面店老板未备妥餐具辣椒,与Uber Eat送餐员起争执动手拉扯,台中地院判他拘役20日。(陈淑芬摄)
Uber Eat送餐员连男到牛肉面店取餐,因61岁徐姓老板忘记在餐点袋内置妥餐具及辣椒,影响送餐而引发口角争执,连男取餐后发动机车要离去时,徐翁怒冲出店外拉扯连男阻止,案经连男报案,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徐翁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徐翁是台中市1家牛肉面店的老板,在店内帮忙老婆卖牛肉面,连男是Uber Eat送餐员,他接单在2019年12月25日下午6时许到牛肉面店取餐,因徐翁忘记将餐具及辣椒先放妥在餐点袋内,导致连男无法快速取餐离开,双方发生口角争执。
连男取走餐点,赶着发动机车要离开,岂料,徐翁怒从店内冲出,不管连男的机车已缓慢行进中,出手拉扯连男阻止。事后,连男报警指控被徐翁拉扯受伤,导致右上肢挫伤,并提出医院诊断证明。
徐翁坦承仅双手抓住连男的上臂处外套,阻止他骑机车离开;检察官依据现场监视影像发现,徐翁短暂拉扯连男外套,并未殴打,伤害罪部分证据不足,以强制罪起诉。台中地院判徐翁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