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禁令進口販售快篩...法院判刑6月 義務勞務80小時

新冠疫情严峻期间限购快筛试剂,高雄市傅姓女子涉嫌从境外网购四批合计1435剂快筛,以每剂60元至80元分售8人,也跟3人交换政府限购的实名制快筛及免费赠送的快筛,总获利15万9千多元,被分处四罪,应执行有期徒刑六月,缓刑两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应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傅女(38岁)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从淘宝网分四批购入快筛,分别以60元至80元卖给刘姓等民众,还以自己取得的实名制快筛和政府发放免费快筛,向蔡姓等女子交换不同厂牌快筛。傅女被检举贩售的快筛来路不明,彰化检调单位循线查获。

傅女起初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帮人代购,会从境外入是被限购政策所逼,不知是这样做违法。朱姓等证人证称,傅女按照名单寄给买家,并无医疗器材进口执照等事实。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审酌,傅女后来在彰化地院准备程序中自白犯罪,主动缴回252剂快筛,经侦、审程序和刑之宣告,能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宣告缓刑2年以励自新,又为令她知所警惕,避免再度犯罪,应在缓刑期间应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动,未扣案犯罪所得5万9千多没入。

彰化地方法院判处新冠疫情期自行进口外筛贩售的傅女有期徒刑六月。记者简慧珍/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