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同意收贿? 赖素如:早上才向国父遗像致意

赖素被控收贿1000万,开庭赖素如表示,说她同意收贿那天,她才去国父纪念馆向国父遗像致意。(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高等法院审理前台北议员赖素如设贪案开庭,赖素如未对媒体发表言论,但在法庭上,她驳斥检察官的起诉内容过于片面,强调绝无向太极双星手套彭建铭以「微笑」示意同意收贿1000万,况且她当日上午才和前总统马英九,到国父纪念馆向国父遗像致意。

检方起诉太极双星金主宏道顾问贾二庆透过彭建铭,找上赖素如希望以市议员职权,护航得标。赖素如原本开价1500万,最后双方议定以1000万元成交,并分三阶段付款。2011年,彭建铭将100万元当面交给赖素如,事件爆发,赖赶紧退还100万,但还是被依贪污等罪起诉。

赖素如表示,检察官根本是选择性采用通联译文,对她有利的证据皆视而不见。彭建铭确实有到她的办公室,但并未提及1500万元,而检方认为2011年11月24日下午,她「微笑」示意答应彭建铭代转述提出的1000万元贿款,不过实情是,她当天还陪前总统马英九到国父纪念馆,向国父遗像致意,绝无同意收贿。

至于彭建铭部分,赖素如认为他说词反复,根本是彭建铭想假借她的名义,向程宏道讨钱,事件发生,被检察官质疑涉有诈欺,才改口是她同意收贿。赖素如的委任律师因此也声请拷贝通讯监察光碟法官谕知候核办。

赖素如在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获判无罪,但在贪污罪部分,二审判处9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发回更审,主要因为一审与二审认定的合意期约贿赂时间不一,此攸关犯罪事实认定,二审未提示证据调查,剥夺赖素如的诉讼程序权。

另外二审认定彭建铭以比手势方式向赖素如示意以1000万元贿赂,赖素如「微笑」同意,但当时彭建铭并未告知手势所代表意义,是一、二、三阶段分别付款100万、300万及600万,赖素如怎知「微笑」同意。诸多争点都该详细审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