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扬/若支持火速枪决 同时就承受误杀的代价

▲3声枪响郑捷伏法,最后遗言「我想要喝水。」(图/记者杨佩琪摄)

文/魏扬

一个冤枉的人在死囚被关了十四年,终于得到再审机会,放出来回家母亲节,一片温馨祥和;一个罪证确凿的「杀人魔」死刑定谳十九天,被罗莹雪九局下半赶进度给杀了,一样是一片温馨祥和。

同样一套制度,可以让社会痛快地把欲除之而后快的「恶人」给斩除,也可以让一个人平白埋冤十数载,甚至是被误杀。即使如此,还是很多人认为这套制度是对的,因为可以制裁前者,至于后者,他们同感抱歉与无奈(吗?抑或只是讪笑「我看你也没无辜到哪里去」),但说:不要模糊焦点,这跟死刑存废是两件事

是两件事吗?今天被认为是冤枉的人,也曾被认为证据确凿,死有余辜。即使是在那个久远的杀人诛心的年代,什么证据啊什么审判程序什么的,其实也只是拿来替那个极为强烈的「我(们)想要这个人死」的深层动机作为正当化的理由而已。

你说,司法确实该改革,减少冤狱,但是证据确凿的该杀就是该杀。然而这套制度的存在,就是如此无情盲目地辗过所有被司法(社会)认为该杀的人身上,仅有少数人与团体勇气在这个巨轮之下抢救冤者,或是捡拾它们的尸体残渣,还给他们一个公道

事实上,当今天我们支持用这套制度杀了郑捷时,我们也承受着这套制度会误杀江国庆、苏案三人、郑性泽等人的代价。那些替郑性泽出狱额手称庆,但却为了郑捷火速判死而拍手叫好的人,说真的,就只是伪善而已。

郑性泽之所以需要承受十四年苦牢,江国庆之所以冤死,说穿了,不过是为了满足社会对一套可以藉正义之名、手不沾血地杀人的制度的欲望罢了。

死刑的存在,就是一个让国家机器与社会规避自身责任的存在。所有在这套制度中被错杀或虚度青春的人,这些成本,都被外部化了。然而,当一套制度的成本被国家外部化的时候,其实这些成本,最终还是由社会在承担与吸收,不是吗?

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正视:用杀戮来惩罚杀戮,从来无法解决问题,只会制造更多问题,甚至是让某些握有权力的人逃避问题。制度的存在,如果是为了修复、修补人的缺陷与脆弱,就应该以此为本,引导在社会中受伤的、残缺的人们可以复原。与其用「死刑解决一切」,为什么我们不愿意投注更多的经费在各层级教育,在补强社会安全网,在对受害者家属陪伴与支持,在犯罪者辅导与感化?

如果这时候大家会觉得为什么要为了杀人魔、人渣花费这么多资源我会说,要建立一个真正善与美的社会,不会有什么成本可以回避的。我们既不愿投注资源协助弱势者,而当有人掉出社会安全网,成为罪犯时,我们也不愿意花成本辅导,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从一开始就没给人机会,要所有人自己承担成本,如果是这样,我们其实没有比随机杀人犯不冷酷无情多少。

这不代表我们不能恨,就一定要爱、包容与原谅,但至少我们可以不用让恨支配制度,在高潮式的行刑枪响之后,一切又复归看似平静的躁动

如若是者,则一切一切都不过是永劫回归,彼此等待着下一次,用仇恨鲜血喂养彼此的时候而已。

作者:魏扬,原文刊于「魏扬脸书」,已获授权刊载,以上言论不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