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充涉逃漏税 遭判3年得易科罚金每日3千元

▲顶新集团负责人魏应充。(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新制油公司涉逃漏税案,彰化地院23日宣判,魏应充遭判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罚金,以1天3000元计算。

根据彰化法院宣判,魏应充涉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共犯44罪,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罚金,衡量魏应充财力及负责人身分,罚金以每日3千元计算,依计算只要付328万5千元即可;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