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緩刑恐不能選立委 參選人王家貞批選罷法違憲

国民党台南市立委参选人王家贞(右起)8日上午由国民党立委游毓兰、中华人权协会理事长高思博陪同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王家贞批评民进党行政院版本之修改选罢法违宪滥权,造成她的公民参政权受到伤害。中央社

国民党台南市立委参选人王家贞因伪造文书缓刑定谳,依选罢法规定恐不符参选资格。王家贞今天说选罢法是违宪恶法,践踏公民参政权,她是首位受害者,将寻求各方救济,盼能转变结果。

国民党提名台南市第5选区立委参选人王家贞因伪造文书案被法院宣告缓刑定谳,仍在缓刑期间,依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执行未毕不得登记为候选人。王家贞今天在国民党立委游毓兰陪同下举行记者会。

立法院5月26日三读修正通过选罢法,规定曾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之罪、洗钱防制法第14条,或第15条的收受使用财源不明,以及刑法加重剥夺行动自由罪、加重诈欺罪等,经有罪判决确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经有罪判决确定并受缓刑宣告者,亦同。

游毓兰说,当初选罢法修法前,她就在内政委员会提出质疑,但民进党团仍在协商时强行通过违宪、剥夺人民参政权的恶法,王家贞成为修法后第一个受害者,这样的恶法应经检验,应该要请大法官释宪。

王家贞表示,她不希望成为第一位被害人,当她得知有可能被剥夺参政权时,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勇敢站出来,这样的违宪恶法,今天她可能是受害人,明天可能有。

王家贞举例说,假设她不小心与游毓兰撞了一下,双方延伸出一个官司,官司终结被判缓刑,竟然不能参选;如果因故发生车祸导致无法和解,在法院被判缓刑,也不能参选。

王家贞表示,这样的恶法是为了真正遏止黑金及各种犯罪行为,还是剥夺人民参政权。她受到很多污蔑、抹黑,还是要为她自己及所有可能遭到违宪恶法伤害的台湾乡亲勇敢站出来,寻求各方救济,盼能转变可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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