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台独?国史馆8月起回归法制 禁对岸学者调阅档案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文化台独馆藏大量民国初年史料国史馆,向来是两岸研究近代中国学者必访之地;过去阅览对象设限,但自8月1日起「回归法制」,陆港澳学者将不在开放阅览对像中。外界质疑是政治考量馆长吴密察表示,国史馆过去没有「依法办事」,如今不能再无视于档案主管机关档案法规定,盼未来以平等互惠原则处理。

国史馆日前在官网公布《国史馆馆藏档案史料开放应用要点》,强调未来将依据《档案法》、《政府资讯公开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提供馆藏档案应用服务,必须是: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中华民国设籍国民及其所设立之本国法人团体,二、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侨居国外之国民,三、平等互惠之外国人,可使用国史馆档案馆藏档案史料。

根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第九条规定,第一项与要点的前两点一样,但第二项「外国人,以其本国法令未限制中华民国国民申请提供其政府资讯者为限,亦得依本法申请之」的定义,国史馆以教育部询问档案局解释函指出,大陆地区人民不符规定,不得申请应用我国行政机关档案。

此一变革被外界质疑是「文化台独」,对此,吴密察表示,国史馆过去没有依法办事,因此对象未依法设限,如今国史馆不能无视于档案主管机关及档案法规定,未来盼以平等互惠原则处理。

「我自己也是做研究的,知道做研究的人的需要。」吴密察表示,未来会与档案局共同寻求「解套方法,一如我国学者到香港阅览,需附上研究计划对方学者推荐信,即可取得阅览资格;或是如同台北北京故宫文物可相互交流。他表示,未来将推动国史馆能与中国南京的第二历史档案馆(民国之后的档案),建立「机关与机关」的档案阅览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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