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他的记忆卡…骗好友女友开门 拖顶楼硬上逼口交
杨姓男子与罗姓友人的未成年女友性交易多次,罗后来因故过世,杨男借口持有罗生前的记忆卡等理由,骗女方开门,随即性侵、逼口交得逞;高雄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杨男3年6个月徒刑。
被害人(简称A女)是罗男的女友,杨男透过罗而结识A女,杨明知对方未成年,仍与A女性交易3、4次。
判决指出,103年2月间,杨男赴A女位于鼓山区住处,佯称持有罗男的记忆卡骗对方开门,将被害人拖到住处顶楼,强脱其衣裤性侵,A女不断反抗挣扎,他强逼A女帮他口交,射精后又再度要求口交,A女拒绝后逃离现场。
高雄地检署后来侦办一件人口贩运防制法案件时传唤A女到庭作证,她主动提及遭性侵的经过,全案因此曝光。
杨男犯后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愿意赔偿50万元,但在辩论终结前未依约给付,A女则强调「我不打算原谅被告」,法官审酌上述理由,判杨男3年半徒刑,且不得缓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