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疗师修法插入健康促进免责?一句话打通盲点:会吵的小孩有糖吃
物理治疗师团体盼推动修法,反而引起医界质疑。(资料照)
近日物理治疗师修法惹出争议,医界多对修法持保留态度,甚至提出质疑。台湾复健医学会发言人 陈良城认为,修法有其盲点,无法理解为何特别关爱物理治疗师?事实上,医师、护理师、营养师、药师、呼吸治疗师等也都面临一样的问题,也都会在非医疗场域中为民众做卫教、指导、咨询等健康促进行为,其中甚至有涉及收费的非医疗服务。
陈良城强调,既然所有医疗专业都面临相同课题,也都有着同等参与和努力,是否所有医事职类的专法都要全部一起来修法?而不是会吵的小孩有糖吃,只有物理治疗师法才有。
陈良城表示,医疗专法本来就只规范医疗行为,非医疗行为本来就不入医疗专法。复健医学会认为,他们在乎的是医疗法本身的基本法学问题,「医疗法本就不规范非医疗行为」;任何人从事健康促进行为等「非医疗服务」,就必须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规范。
对于物理治疗师主张,为促进台湾民众「选择健康服务」的自由,应将「健康促进、运动防护、伤病预防、延缓失能、特殊教育」纳入物理治疗师法之执业范围。陈良城质疑,这与修法有何关联?
他说,民众对于「健康促进、运动防护、伤病预防、延缓失能、特殊教育」的需求,为何不能交给运动保健相关学系、特殊教育相关学系、公卫相关学系、体育运动相关学系来达成?
物理治疗师希望透过修法,排除现行上述体系,是否独占与压缩了所有健康促进相关职类的工作权?陈良城直言,「健康促进」不应专属於单一职类,也不应以法条独厚单一职类,如此贸然修法,反而会排斥其他专业的工作权,并使台湾民众对于各职类工作内容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