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奶「上架」没法退可行吗? 律师:卖场不能阻止购买

▲「秒买秒退」行为持续。(图/资料照/记者一中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还记得为了抵制顶新,「秒买秒退」林凤营鲜奶行动吗?现在仍有许多民众持续抵制,不过却时常发生冲突,不过其实根据民法规定,大卖场陈列商品,民众拿去结帐,就是合意行为,卖场并不能拒卖,至于退货规定多数都很宽松,不过如果店家认定,消费者违反了「诚信原则」,就可以拒绝退货。

▼消费者从架上取得商品,卖场不能拒卖。

画面上可以看到,秒退民众和味全厂商发生冲突,「不高兴也请不要阻止!」先前卖场因为退货退到手软,干脆贴出售完或限购公告,各卖场也没有公司法规定能拒卖,而据民法第154条第2项「货物标定卖架陈列者,视为要约。」因此没理由不卖,律师何谨言表示,「消费者从架上拿商品,就可视为承诺行为,和店家的买卖契约成立。」

何谨言也说,「因此当消费者把商品拿下来,店家是不能阻止他购买,否则就违反双方契约。」比较有争议的退货部分,各大卖场的规定不一,但都是在7至30天内发票和完整商品就能退,不过卖家可能会主张秒退行为是违法民法148条的「诚信原则」,「依照这规定,卖家是可以拒绝退货的。」秒退行为再次引发道德法律争议。

▼相关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