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遭判刑仍可參加遴選 教團批法規漏洞教部怠惰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林硕杰(中)、国民党立委立委罗廷玮(右)以及新北市教育产业工会理事长吴添宝(左)今天在立院举行记者会,指出澎湖县外垵国小校长许有志因校园工程弊案被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4年,竟还可钻现行法规漏洞,继续参加113学年的国小校长遴选,批评教育部行政怠惰,罔顾去年「国民教育法」修法规定,迟迟不公布「不适任校长」样态。记者余承翰/摄影

澎湖县外垵国小校长许有志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4年,但澎湖县政府仍允许其参加校长遴选,并拿出教育部函释,认为于法有据。此举引发全台教育产业总工会不满,今天协同国民党立委罗廷玮共同召开记者会,批评教育部行政怠惰,应尽速处理不适任教职人员。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林硕杰、国民党立委立委罗廷玮以及新北市教育产业工会理事长吴添宝今天在立院举行记者会,指出澎湖县外垵国小校长许有志因校园工程弊案被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4年,竟还可钻现行法规漏洞,继续参加113学年的国小校长遴选。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指出,澎湖县政府竟拿出教育部去年11月20日函释,国民中小学校长主任教师甄选储训及介聘办法,国中小校长、主任甄选、储训等资格取得进行规范,爰取得校长遴选或受聘主任资格者,倘有刑事、惩戒处分或记过以上之行政处分情事,则废止其资格;;至现职校长、曾任校长者及现职主任、曾任主任者则非适用对象。

林硕杰也于记者会中批评教育部行政怠惰,罔顾去年「国民教育法」修法规定,迟迟不公布「不适任校长」样态。他表示,这不但是澎湖县府包庇,教育部也失责,无视国民教育法对校长遴选有明确规定。国民教育法已于112年修正通过,其中明订公立学校专任教师最近三年有受刑事有罪判决,不得参加校长甄选、储训及遴选。

全国教育产业工会表示,国民教育法已于112年修正通过,其中明订公立学校专任教师最近三年有受刑事有罪判决,不得参加校长甄选、储训及遴选。该法去年6月修正公布至今,校长「不适任事实之认定、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到现在仍未出来,如果这不是怠惰,那什么是怠惰?要求教育部应负起责任,尽速处理不适任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