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極掌握「吳寶春條款」現況 監院糾正教育部
监察院。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林澔一摄影
监委赖鼎铭今天说,教育部对「吴宝春条款」现况采被动、事后查处方式消极掌握,且招生对象是实务专业取向者,却多以学术论文毕业,有违硕士学位特殊属性的立法宗旨,监察院纠正教育部。
监察委员赖鼎铭、范巽绿、浦忠成透过新闻稿指出,民国111年8月爆发南投县议会议长何胜丰论文争议,外界质疑何胜丰仅国小学历,却能在4年内拿到亚洲大学硕士学位,恐有「吴宝春条款」遭到滥用情形。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通过3人所提调查报告,并纠正教育部。
监委说,102年间知名面包师傅吴宝春无法报考国内大学EMBA,远赴新加坡就学一事,促成「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修正,而放宽大学可招收「专业领域具卓越成就表现者」入学,因此被称为「吴宝春条款」。
监委指出,据教育部统计,目前核可适用吴宝春条款招生的一般大学计43校、技专校院计37校,并以招收硕士班学生为大宗;107到111学年度计有4301名硕士阶段的吴宝春条款学生,其中3395人入学前最高学历为高中职、占78.9%,另有50人入学前最高学历为国小、占1.16%。
调查发现,教育部曾废止两所大学的「吴宝春条款招生资格」,都与学校对「专业领域具卓越成就」的认定过于宽松有关。
监委表示,当大学爆发相关争议事件,都会对高等教育的品质与形象产生伤害,不可不慎,但教育部对大学有无不当利用吴宝春条款招生的情形,竟采被动等待检举、事后查处,以及办理「教学品质查核作业」时顺便抽查学校资料等方式掌握;监察院认为教育部的作法过于消极,应予纠正。
监委指出,吴宝春条款赋予大学招生弹性,但入学后,学生如何修业、毕业,是另一个问题。有鉴于硕士学位分别有其特殊属性,因此目前法制已授予「专业实务硕士学生得提出替代性论文取代学术论文」的空间。
监委说,实际上以吴宝春条款入学的硕士学生,就读技专校院毕业者,替代性论文占比仅1.96%,比就读一般大学者的16.76%还低;且107到111学年度,有262名以吴宝春条款入学公立技专校院的学生,竟没有任何人以替代性论文毕业。
监委表示,吴宝春条款技专校院硕士学生提出替代性论文占比极低的现象,显然有违硕士学位特殊属性的立法宗旨,教育部竟在监察院立案调查后,才注意并开始研处,有负高等教育主管机关的职责,应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