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沦廉价学工 监院纠正教育部

越南籍女大生在食品加工厂实习时意外身亡,监察院(见图)3日对纠正教育部,并请教部与劳动部针对职安研议检讨改进。(本报资料照片)

黎明技术学院20岁越南籍女学生去年5月在食品加工厂实习时,遭2公尺高、192公斤的烘焙架重压头部死亡。案经监察院调查,认为教育部从2017年起拟《实习教育法》草案,但立法牛步,且未强化保障实习生权益的相关措施,让外籍学生沦为廉价「学工」,3日对教育部提出纠正,并请教部与劳动部针对职安研议检讨改进。

监委王幼玲、王美玉调查发现,教育部自2017年迄今,未完成《实习教育法》草案立法,且现行法规命令欠缺对学生实习及工读权益的保障,包含学校选择校外实习机构几乎没有门槛及要求;教育部虽有访视评量,但仅针对学校择定校外实习机构的程序规定,未涉及实习场所的安全。

事故发生后,新北劳检处勒令事故现场停工并查有其他缺失,但教育部与学校不仅未因本件事故而重新检视该工厂的适切性,更明确表示「不更换实习厂商」、「已要求厂商改善并加强教育训练」,足见教育部与学校轻忽实习场所的安全性。

监委更表示,许多校外实习常「假实习名义,行打工之实」,不仅发生在境外学生,连本国生也时有所闻。教育部虽称校外实习课程为学习的一部分,但实务上两者界线模糊,致使校外实习厂商得以运用外籍生实习与工读每周合计40小时来填补人力,且因外籍生既不计入厂商聘雇移工人数,也无须缴纳就业安定费,让学生沦为廉价学工,教育部与劳动部都应确实检讨改进。

教育部表示,为强化实习场所安全,5月3日已函知各大专校院,重申实习前应确实派员至实习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针对实习场所安全性应进行「个别评估」,且透过劳动部「违反劳动法令事业单位(雇主)查询系统」及「重大职业灾害公开网」查询系统,检视实习机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须经学生校外实习委员会确认,以确保学生实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