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境管差别待遇 苏贞昌:尽量做到圆满
▲苏贞昌、林佳龙视察高速公路局交控中心。(图/记者陈焕丞摄)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疫情指挥中心去年一度针对俗称「小明」的「国人与陆配亲生子女」、「陆配前段婚姻子女」,及俗称「小红」的「陆籍新婚配偶」,限制其入境回台。针对监院促请政院依联合国指引、两公约及儿童人权公约等进行检讨,院长苏贞昌说,疫情变化快速,基于保护2300万国人的安全,当然一定要有相关的作为,「不过我们随着疫情变化,也都随时检讨调整,我们都尽量能做到圆满」。
监委叶大华指出,2020年6至8月间,有民众就政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针对「国人与中国籍配偶亲生之子女」、「中国籍配偶前段婚姻之子女」(俗称「小明」)及「中国籍新婚配偶」(俗称「小红」)限制及延缓其入境回台,使其滞留于大陆事宜,期能研议因应措施,以维护其等权益,共计44人次相继至监院陈情。
报告指出,疫情爆发迄今已逾1年,本案「小明」类型多元,目前可掌握之人数约为4681人,影响最巨之群体应为大约2539名18岁以下长期在台生活、就学,前往大陆探亲后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入境之陆籍配偶子女(尚未取得我国籍)。
报告指出,为促使日后防疫决策在人权考量上更臻完备周妥,决议请行政院依联合国指引、两公约及儿童人权公约等相关规范,分别督同所属确实检讨改进,以增益我国政府人权保护形象。
监委叶大华、萧自佑表示,我国政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分别对小明与小红优先实施之境管措施,鉴于新冠肺炎是源自大陆传播的全球新兴急性传染病,在大陆疫情资讯有限且有低报感染人数可能情况下,考量我国公共利益、整体国家安全、人流移动存在之染疫风险、防疫量能等因素,依特别条例第7条规定,对两岸人员往来采取较高密度管理措施,以避免国内疫情扩散。
然相关因应措施之决策经过、各国人士入境措施调整情形、实际影响人数范围及其相关协处配套措施是否涉有差别对待等情,经调查后,分别针对新冠肺炎订定之相关法令措施、成立疫情指挥中心后实施入境管制措施依据及分工状况进行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