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男接妈同住「每月给7万↑家用」 老婆却向婆婆另讨1.5万元

吕男不满老婆母亲不孝,还只喜欢钱,向法院诉请离婚。(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吕姓男子考量妈妈住处921大地震遭到震毁,所以将他接到桃园同住,在对岸工作达13年期间,每月都会汇7至10万元给家用,没想到老婆汤姓女子竟然还跟母亲另外要求每月缴交1万5000元;此外,他还指控,在老母亲住院被连发2个病危通知时,妻子也不闻不问,让他相当不能接受,向法院诉请离婚。对此,高等法院近日判准离婚。

判决书指出,吕男1998年5月15日和汤女结婚,隔年就发生了921大地震,妈妈位于台中东势的住处几乎全毁,身为家中唯一的儿子,因此把人接到桃园中坜一起住,结果老婆竟然在众亲戚面前向母亲要求需按月付费1万5000元。

吕男还指出,自己从1994年到2017年都在大陆工作,致力于赚钱养家,每月都会拿7至10万元给家用,但是汤女却对妈妈没有多加照顾,甚至当母亲于2012年12月底因为车祸受伤住院,以及2017年因为急性心肌梗塞肺炎医院连发二次病危通知,妻子都不曾探视过妈妈,因此决定在2017年2月28日辞去工作回台尽孝道,还反遭汤女呛声,「为了你妈妈你不去工作」、「我就跟你说过,你应该利用这几年还能工作的时候,赶快存一些钱养老」、「你为了你妈妈,你妈妈活到90岁、100岁怎么办?你有这么多钱可以过下去吗?」

吕男认为,与汤女结婚20多年毫无孝心,也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对他也只剩金钱的需求,导致两人10多年都没有生活,认为双方婚姻名存实亡,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对此,高等法院指出,两人婚后就家庭伦理观念金钱观等认知不一,且吕男对汤女长期以来对婆婆不孝、不敬,仅重视被上诉人工作赚钱养家行为,怨怼甚深,双方未透过相互调整、尊重、忍让去建立彼此良性沟通管道,因此难继续维系婚姻及家庭生活和谐,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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