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黄金2】馆前分行黄金遭窃非首次 9年前120万金条也蒸发

杨承淑9年前发现放在国泰世华保管箱里的4块金条被窃。(图/读者提供)

台北市H小姐3月16日向警方报案指,她存放在国泰世华银行馆前分行保管箱的69件金饰被窃,当她得知被害人需自负举证责任,要证明她确实放在保管箱里的金饰不见,才能让银行「认罪」,让她大叹「这是对受害人记忆力人格上的一种羞辱!」

为此,她积极追查有共同经历的被害人,果然让她找到9年前也在同一分行遗失120万元金条的被害人,而她正是学术界极具名望与地位的同步口译创始人杨承淑博士,她也是辅仁大学跨文化研究所所长,甫于今年2月缷任退休。

本刊调查,杨承淑于1981年即向国泰世华银行馆前分行承租保管箱,将妈妈留给她金条及她所购买的一些金饰都一起存放,从此再也没有去看过她的保管箱,直到2011年7月,她因为女儿要去澳洲留学,当地生活费很高,因此她才想到可以变卖保管箱中的黄金以减轻她的负担。

歹徒在银行保险漏网巴掌大黄金饰物,H小姐未来将留给儿子媳妇保存,再也不相信银行。(图/读者提供)

不料,当她打开保管箱,里头的4块金条早已不见,每块重约5台两,总计20台两的黄金,折合目前市值约120万元台币以上,此外,还有一些金饰也同样消失,但她没有仔细清点,她当时提告银行业务侵占,但她无法证明确实有存放这些黄金以及足以证明银行有业务疏失的相关事证,因此她毫无意外的败诉,连进入审判程序机会都没有,直接在台北地检署就予银行不起诉处分

杨承淑告诉本刊,她后来咬牙苦撑着供应女儿去澳洲留学的学费与生活费,足足苦了3年,还得忍受身旁若有若无的嘲笑声「她就是有钱嘛,损失一点有什么关系」之类的话语,让她十分痛恨银行不负责任。

杨承淑强调,「银行卖的就是信用」,客户租用保管箱,银行本来就该负有保管安全的责任。

辖区警方忠孝西路派出所所长杨坤龙表示,如果民众想要自保,最好放财物时找银行人员在见证,并留下照相或录影等相关证据,但是民众通常是因为私密的原因才会租用银行保管箱,而且每次进出都需要银行配合也有些难度,警方能做的也只能加强银行及其周边治安防护以及帮民众处理后续的法律程序。

国泰世华银行馆前分行谭姓主管表示,本案的H小姐是向警方报案,由警方发文索取相关录影带,但因金管会2006年有正式行文金融机构,警方调阅监视系统层级必须是县市警察局局长,或者是总队长,所以无法提供派出所录影带,目前该分行正等待总行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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