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登山综合险 七产险开卖

登山综合保险统计资料

目前有多县市均要求登山者申请入山证前,一定要投保登山险,产险因应登山者需求,在最新上架登山综合险已多了「登山紧急救援费用保险」,分散登山者的登山风险,七家产险已开卖。

一般民众从事登山活动时,如果只有购买旅行平安险是不足,产险业者表示,因为保户若在登山过程中发生高山症、失温、中暑等事故时,究竟是外来突发之「意外事故」所造成;还是「疾病因素,在理赔上会有些争议

产险公会指出,为使登山综合保险更贴切登山者实务需求,保险局在去年下半年曾邀集相关登山团体内政部教育部有关部会,以及办理登山险之保险公司等共同开会研商,并搜集相关意见,并在去年第四季完成新版「登山综合保险」,险种类别分列为:1.登山死亡及失能保险。2.登山医疗保险实支实付型)。3.登山紧急救援费用保险。要保人于投保前项第一款及第二款之险种后,得选择加保第三款 登山紧急救援费用保险。

含有「登山紧急救援费用」的新版登山综合险,据了解已经在七大产险公司销售,分别是富邦产国泰产、旺旺友联产、新光产、明台产、新安东京海上产险以及兆丰保险等。

目前苗栗、台中、花莲和南投等县市均要求登山者,申请入山证前,一定要投保登山险。因此,民众在登山前可以先了解该管辖地区的「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是否有要求投保登山险的规定,产险业者表示,如果没有强制规定投保,建议民众仍然可依自身的需求规划进行投保。

产险业者指出,登山险也有「不保事项」,除较为常见之故意、犯罪行为战争等,下列情形也属于「不保事项」:1.被保险人于应申请许可而未经许可或禁止进入或命其离去之警戒区等所发生之紧急救援费用。2.被保险人未依相关法令规定携带定位器材及紧急通信设备、任意变更登山活动计划(含登山路线范围)、未由领队带领登山所发生之搜寻费用等都属不保事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