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曾煥嘉人頭詐領助理費128萬 判刑3年褫奪公權4年
新北市议员曾焕嘉于2016至2017年间,利用蒋姓、徐姓、林姓3名人头,向新北市议会诈领助理补助费128万余元,新北地方法院今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3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
至于配合曾焕嘉诈领助理费的蒋姓、徐姓、林姓人头,均各判1年徒刑,褫夺公权1年,缓刑2年。
判决指出,曾焕嘉明知蒋姓、徐姓2人未实际从事议员助理工作,而是在他经营的水族馆上班,却以不实文书向新北市议会申报包括薪资、年终等补助费用,诈得40万余元。至于林姓助理因车祸受伤无法继续胜任助理工作,转入曾父的公司处理杂务,但曾焕嘉未变更助理名册,继续向议会支领相关助理补助费用共87万余元。
新北市议员曾焕嘉以人头诈领助理费,遭新北地院判刑3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