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司法厅长被指「投靠东伊运」 想「独立建国」成为领导人

▲希尔扎提·巴吾东曾任新疆司法厅长。(图/翻摄CGTN)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日披露一起新疆在反恐、去极端斗争中,长期隐藏在重点职位上的「两面人」案件。希尔扎提·巴吾东被指在担任新疆司法厅厅长等职位期间,策划实施分裂国家活动,投靠「东伊运」组织,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并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情报

根据《新华社》报导,希尔扎提·巴吾东1966年6月25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1988年毕业后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校任教,不久后申请调回和田。从一名基层公安民警干起,曾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并官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

报导提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东伊运」在新疆境内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犯罪,造成大量无辜群众和警察伤亡,2002年,联合国将「东伊运」列为恐怖主义组织,2004年,该组织更名为「突厥斯坦伊斯兰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浪涛表示,希尔扎提·巴吾东为达到分裂国家目的,以宗教幌子,采取政治拉拢、宗教扶持、经济帮助、法律庇护等方式,唆使、支持、纵容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公开宣扬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思想,促使宗教极端思想急速升温,为实施分裂国家、暴恐活动培植思想土壤、提供行动环境;其长期在和田地区墨玉县充当「三股势力保护伞,为「独立建国」保留「火种」;在经济上扶持分裂分子,积极储备分裂资金,并主动或者通过境内分裂分子勾结境外分裂势力,以达到分裂新疆的目的。

▼希尔扎提·巴吾东被「东伊运」定为建国后的领导人选。(图/翻摄CGTN)

报导指出,2003年5月,希尔扎提·巴吾东任和田地区墨玉县公安局局长期间,与从境外回到墨玉县的恐怖组织「东伊运」骨干成员塔伊尔·阿巴斯会面,共同谋划「民族独立」,希尔扎提·巴吾东承诺会尽己所能提供帮助。

2006年,希尔扎提·巴吾东安排墨玉县大清真寺原哈提普阿布拉江·巴克尔(已判刑)出国朝觐,与塔伊尔·阿巴斯会面,互通信息。2015年,因希尔扎提·巴吾东的「突出贡献」,被「东伊运」组织确定为新疆「独立建国」后的领导人选。2015年9月,希尔扎提·巴吾东在前往境外考察时,向境外人员提供情报。

法院指出,希尔扎提·巴吾东还教唆他人参加「东伊运」组织;将其受贿所得的120万元和一套房产提供给「东伊运」组织使用;唆使、支持墨玉县大清真寺原哈提普阿布拉江·巴克尔干预司法行政事务;邀请宗教人士在其女儿婚礼上进行非法讲经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12多万元;徇私舞弊,违规服刑人员提供庇护,故意隐瞒服刑人员脱逃事实;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

希尔扎提·巴吾东被以分裂国家罪、投敌叛变罪、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