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屋税基应分开统计 陈胜宏:高税基恐酿税灾

台北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胜宏。(本报资料照片)

陈胜宏表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第12条之1,法规立意良善,且能够加强屋顶的应用,不过造价提升也将反应于房价。(本报资料照片)

房屋税过高恐酿税灾,台北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胜宏说,税基一再调升、未来税率还可能调涨至4.8%,成本必定转嫁消费者与租屋者,无助于房价下降;另外,在统计房屋税时新、旧屋应该分开,才能看出沈重的课税问题。

「一年缴30万元的房屋税,叫人民如何负担?」陈胜宏提出疑惑,他说明,「房屋税」由「税基x税率」组成,其中「税基」包含「构造单价x路段率」,而路段率随面临道路不同,范围可从100%至400%,即便使用合理造价的40%作为构造单价,只要路段率超过250%,房屋税的计算接近、甚至高于实际造价,税基实属不低。

他举例,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其路段率为300%,45坪的房子采财政部草案4.8%税率课征,一年要缴超过30万元的房屋税;且房屋税每年皆要缴纳,如果卖不出去,人民、企业该如何面对?

以台北市为例,103年7月1日前获得使用执照的旧屋,课税构造单价近30年不变。然而,之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新房构造单价调升2.6倍,在112年7月1日再次上调1.1倍,相比于103年7月1日前的老房,112年7月1日后的新房税基增加近3倍。

陈胜宏指出,旧屋存量高于新屋供给,地方政府在调整税基时,仅采取「调新不调旧」作为,造成即使囤房税调高,每户增加税额才数千元的假象;因此在统计时应该新、旧房屋分开,才能看出新屋沈重的课税问题。

另外,陈胜宏指出,台湾位处地震带,老旧房屋耐震系数无法抵御大地震带来的冲击,所以政府为了提升国民居住安全与品质,鼓励老旧房子都更、危老重建,确实有其需要,不过当住户分回或民众购置新屋时,却需要负担更重的房屋税时,将产生房屋税比租金还贵的情况发生,政策推动缺乏诱因以及一致性。

观察国外房屋税课征作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租金半数原则」,用以限制对房屋持有的税收;即代表不动产持有税的课征金额,不得超过全年可收租金的一半。

「税基过高恐酿税灾。」陈胜宏说明,台湾并没有像德国一样,房屋税的课征有其上限,且国内租金收入还要再课所得税;在新屋税基已过高的情况下,中央如果再以囤房理由,大幅调高税率,对于生产、居住、民生安定必将造成影响,对房价下降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