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拒絕證言權 公會:兼顧心理健康與福祉

立法院1日三读修正通过刑事诉讼法,增订心理师的拒绝证言权。咨商心理师公会全联会今天表示,这让心理师能更安心服务,当事人也能放心袒露内心困境,照顾全民心理健康同时保障福祉。

立法院会1日三读修正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增订心理师的拒绝证言权,另也为周全检察官可用于缓起诉处分的处遇措施,将心理治疗、心理咨商列入。

咨商心理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黄雅羚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此次修法历经8年,使法律成为案主与心理师的坚实后盾,照顾全民的心理健康同时保障民众福祉。心理师们能更安心地服务身处法律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也能放心袒露,真实面对内心与关系的困境,从心理咨商和治疗中获益。

咨商全联会法律顾问郑猷耀今天透过新闻稿说明,刑法自民国23年定有「泄漏业务上知悉他人秘密罪」,规范医师、宗教师、律师等专业或特殊职业人员,必须保守因执行业务而得知的秘密,如有违反,最重可能遭判有期徒刑。此外,刑事诉讼法也赋予医师、宗教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因「业务关系之拒绝证言权」。

郑猷耀指出,94年刑法修正,将心理师一并纳入「泄漏业务上知悉他人秘密罪」规范后,却迟迟没有同步赋予心理师拒绝证言权,使心理师遭传唤出庭作证时,面临两难处境。

咨商全联会常务理事蔡晓雯举例,许多家庭暴力案件与当事人童年创伤议题有关,若协助的心理师因当事人陷入家暴案件被传唤,如据实陈述,可能有些讯息可供审判参考,但当事人在咨商室中,基于对心理师信任、坦诚面对个人困境,所揭露的情节、深层情绪与想法,也被迫暴露,且是作为审判量刑依据。

蔡晓雯指出,这样恐让当事人不再信任任何心理师,失去处理创伤与关系困境机会;心理师也可能被个案提告妨害秘密,卷入争讼。若经流传或媒体报导,还可能造成寒蝉效应,导致执行专业工作的阻碍;但若拒绝陈述,心理师又得面临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锾。

咨商全联会副理事长许瑛玿表示,这次修法是跨心理与法律专业、跨司法院与立法院的合作成果,在司法真相厘清与当事人权益中,取得更好的平衡,保障案主最佳利益,也维护其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