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人到外地工作 租屋交通就业补助最高领9万
▲劳动部针对应届毕业生推动跨域就业补助措施。(图/达志/示意图)
毕业季刚结束,劳动部2日宣布「青年跨域就业促进补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鼓励刚踏出校园的青年跨地区寻职,并视情况补助交通、搬迁及租屋等费用,最高9万元。
劳动部表示,5月各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新登记求才求职的求供倍数为2.29,表示一个求职者平均有2.29个工作机会,即日起18岁至29岁的初次寻职新鲜人,毕业后没参加过劳工保险,且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推介,就业地点与居住处所距离超过30公里以上,且连续受雇同一个雇主满30日,并符合相关补助规定时,就可以申请补助金。
劳动部指出,此方案共有4项补助,包括求职交通补助金、搬迁、租屋、交通补助金。而求职交通补助金1次核发500元,特殊情形最高发给1250元,1年最高4次,搬家补助金最高核发3万元,就业后的交通补助金则依就业地点与住所的距离远近,每月核发1000元到3000元不等。
劳动力发展署署长刘佳钧表示,为促进毕业青年就业,各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尚有其他就业促进措施,透过多元服务资源,协助青年出校园顺利衔接就业市场,欢迎青年朋友多加利用,详见全国各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或可至台湾就业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