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受暴婦「遭社救法排除」難自立 民團籲修法
社救盟等民间团体,上午在立法院举行「2024总统候选人社会救助政策评比」记者会,就三组总统候选人的社会救助政见提出评比,并点出新住民、受暴妇女无法纳入社救法扶助对象是另一问题。记者黄义书/摄影
「社会救助法」攸关贫穷人口的生活扶助措施,该法多年未修,除家户并计、虚拟所得、户籍地与居住地需一致等规范导致220万贫穷人民未能纳入补助对象外,民团今天表示,新住民、受暴妇女无法纳入社救法扶助对象是另一问题,呼吁卫福部明年5月提出政院版修正案时,应将弱势族群权益纳入考量。
台湾社区实践协会社工马明毅表示,协会服务许多新住民贫穷者,不少是从东南亚远嫁台湾的妇女,来台后组成的家庭本就属于经济弱势,若遇离婚、丧偶等情况,就业又受阻碍,还要抚养小孩,经济恐顿时陷入困境。
马明毅表示,部分新住民考量原生家庭仍在原籍国家,为保留退路,或预计孩子长大后回国探视父母等原因,不愿放弃原国籍,因此无法取得国民身分证,依「社救法」取得生活扶助资源,呼吁修法时应放宽。社救盟针对总统候选人的修法意愿调查中,新北市长侯友宜承诺将具归化资格的新住民纳入低收入户申请资格,值得肯定。
励馨基金会新北分事务所主任洪雅莉则指出,贫穷问题不只在无家者、已通过低收入户资格审查的家庭中发生,而是一个过程,许多受暴妇女离开家庭后,立即陷入贫穷状态,现行社救法中却无法提供协助。目前政府虽提供紧急短期经济补助,但时间限制仅能领取3个月,时间根本不够受暴妇女自立生活。
「根据协会实务经验,受暴妇女从离家至自立,至少需要2年时间。」洪雅莉表示,许多台湾家庭仍有「男主外、女主内」的倾向,基金会服务的许多妇女结婚、生子后,离开职场在家生活、带小孩,一旦家暴事件发生,妇女必须离开家中,立即面临租屋、孩童教育生活费用等庞大经济压力。
洪雅莉说,官司缠身、单亲照顾孩子等原因,常必须选择非典型工作,也无法加班,收入十分有限,严重影响受暴妇女离开暴力环境的意愿,甚至有妇女考量经济困境,不愿离开家中接受安置,冒着受暴风险继续生活,呼吁未来「社救法」修法后,能设计阶段式的生活扶助机制予以协助。